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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高雄港第三船渠遊艇碼頭 開放30席泊位申請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4-06-10 10:21

    ※配合行政院「向海致敬」政策,呼應交通部航港局推動「遊艇泊區整體發展計畫」,本府致力營造遊艇友善停泊環境,擴展遊艇停泊環境,建置本市高雄港第三船渠遊艇碼頭。本碼頭使用管理及收費係依據「高雄市政府海洋局辦理高雄港第三船渠遊艇碼頭使用管理注意事項」辦理。

     

    ※有關高雄港第三船渠遊艇碼頭開放遊艇停泊受理申請說明如下:
    一、開放申請停泊船型:42呎以下遊艇或帆船。(須檢附遊艇證書、船主身分證明文件、受託人身分證或公司登記證明影本、委託書【非船主申請時始需提供】)
    二、本府經管「高雄市政府鼓山漁港遊艇遊憩專用區域遊艇碼頭」及「高雄港第三船渠遊艇碼頭」僅能擇一申請停泊,倘於上述其中之一遊艇碼頭已有長期泊位者,欲改申請另一遊艇碼頭泊位,須於申請到新泊位七日內向本局提送放棄停泊聲明書,放棄原泊位,逾期未提送放棄聲明者即取消新申請之遊艇碼頭泊位資格,申請人不得異議。
    三、因第三船渠遊艇碼頭泊位寬度有限,為維護其他船艇停泊權益及碼頭水域航行進出安全,雙體船、多體船或其他占用空間較大者不予受理申請。
    四、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6月19日(四)17:00止。
    五、倘符合停泊資格之申請船數多於船席數時,管理單位將另通知公開抽籤日及抽籤地點,由申請人於公開抽籤日至現場抽籤,未到場者則由管理單位代抽,申請人不得異議。
    六、預計抽籤程序時間:114年6月23日(ㄧ)辦理。
    七、泊位停泊期限:自114年7月1日開始,至少需停泊半年以上(114年12月31日以上),最長可停泊一年(至115年6月30日止)。
    八、受理申請方式:
    受理申請方式以本公告為主,請有需求之船主於受理申請時間內檢附相關申請及證明文件,以下方式申請,逾期不受理:
    1、郵寄:80343 高雄市鹽埕區大義街2-2號C8-5倉庫 高雄市公有遊艇碼頭辦公室(第三船渠&鼓山哨船頭)
    2、親送:80343 高雄市鹽埕區大義街2-2號C8-5倉庫高雄市公有遊艇碼頭辦公室(第三船渠&鼓山哨船頭)(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止)
    3、傳真:07-5369372(務請來電確認:07-5369372/ 0909-571-473)
    4、電子郵件:basinno3@gmail.com(務請來電確認:07-5369372/ 0909-571-473)
    5、Line@官方帳號:@904nngod (務請於加入後傳訊息與窗口確認加入)
    6、線上申請連結
    九、本碼頭收費費率:

    停泊期

    費率

    備註

    一般

    泊位區

    停泊期間≧180日

    船舶全長*30元/每公尺/每日

    • 最長以申請1年停泊為限,採預繳制。
    • 未滿1公尺,以1公尺計。

    停泊期間<180日

    船舶全長*35元/每公尺/每日

    • 採預繳制。
    • 未滿1公尺,以1公尺計。

    水電

    依實際使用度數計收。

    • 水電費計收標準依台灣電力公司暨台灣自來水公司公布標準計算。

    臨停

    泊位區

    臨停

    ≦7日

    400元/每日

    • 採預繳制
    • 按每日計費,固定金額計收。
    • 停泊1日以上,未滿1日以1日計。

    水電

    依實際使用度數計收。

    • 水電費計收標準依台灣電力公司暨台灣自來水公司公布標準計算。
    上版日期:11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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