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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甄選公告土木工程職系技師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4-11-05 09:07

    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職務編號:A650110

    職    稱:技士

    職    等: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職    系:土木工程

    名    額:1名

    工作地點: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3樓(後棟)

    徵才期間:114年11月4日至114年11月18日止

    資格條件:符合下列條件:

    1. 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2.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 辦理漁港工程相關業務。
    2. 辦理養殖漁業工程相關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報名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勿寄送紙本資料),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二) 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影本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 考試及格證書。
    3. 現職派令。
    4. 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5.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尚無113年考績通知書者,請上傳考績核定清冊或其他佐證資料)。
    6. 其他(如通過英語或其他語言能力檢定、具身心障礙手冊等),請檢附佐證資料。

    (三) 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亦同。

    聯絡方式:電話:07-7995678轉1810,錢先生。

    甄選方式: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成績未達8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

    候補方式:本局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備註:

    一、 經書面審查,初審不合格、未通知筆(面)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所有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二、 經甄選錄取人員,應依權責機關或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上版日期:11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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