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申請方式:
請有需求之船主以線上表單進行申請,逾期不受理,核准後將另行通知申請人。
線上表單網址:https://reurl.cc/Ryzng9
二、經向高雄市政府海洋局遞件申辦緊急避颱獲准後,高雄市海域倘經中央氣象局列為海上颱風警報區,即可駕船前往前揭碼頭執行避颱停靠作業,期間碼頭面將不提供岸水岸電,亦不得駕駛車輛靠岸補給。
三、自主加強繫纜等防颱措施,有關船舶安全及個人生命財產等願自負保護管理責任,與各主管機關無涉,如有造成意外災害或碼頭設施損壞亦願自行承擔損害賠償。
四、海上颱風警報解除後24小時內即駕船離開前揭碼頭,否則願依相關規定接受處置。
五、如有未盡事宜,皆依主管機關指示及我國既有法規規定辦理,針對申請有其他問題,可洽聯絡電話07-7995678分機1824或1822高雄市政府海洋局陳先生(E-mail:kh1821182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