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海岸管理法」第25條規定、一級海岸防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公告事項:
公開展覽期間:30天(自114年2月5日起至114年3月7日止)。
公開展覽地點: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海洋事務科;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3樓【後棟】) 、小港區公所公告欄及高雄市政府海洋局網站(最新消息)。
公聽會時間與地點:114年2月19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於小港區公所7樓大禮堂(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58號 )。
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名稱)、聯絡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海洋局提出意見,併同送中央主管機關審查。
公開展覽版網址: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d85okoeXBKZfg9TZyHo1l5wLJ2C8Q71n?usp=sharing
意見信箱: kcmbno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