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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成果

    興達漁港遠洋泊區轉型在望 列印

      興達漁港遠洋泊區自民國86年建港完工後,因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各國紛紛劃定並主張200浬的專屬經濟海域以及各洋區國際漁業組織陸續成立,公海捕撈漁獲量限制之影響,造成遠洋漁業結構調整,使得興達漁港遠洋泊區,大部分土地未能開發,一直未能朝遠洋漁港建港目標推動。市府接管興達漁港遠洋泊區後,除有行政院海巡署南巡基地及興達港區漁會等單位進駐外,並檢視周邊有利環境及發展條件,重新調整該港整體發展定位,以「北休閒」、「南產業」為發展定位,並配合中央推動綠能等新興產業發展政策,將遠洋泊區整體劃定「海洋觀光遊憩區」、「修造船產業區」及「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三大分區為開發主軸,分別朝海洋休憩、海洋科技及綠能加值產業發展。
       配合中央推動海洋再生能源及綠能發展,經濟部提出於興達港設置「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計畫,以「海洋工程」、「海洋工程人才培訓」、「海洋科技產業」、「海洋創新材料」為四大發展主軸,設置海洋工程區及三個培訓及研發中心:海洋科技工程人才培訓及驗證中心、海洋科技產業創新研發中心及海洋科技工程材料創新研發及認證中心。首期將配合離岸風電政策推動,興建離岸風電機組水下基礎基地,提升高雄市海洋工程能力,利用高雄市既有的海洋工程、金屬、石化、造船等產業優勢,加速產業高值化、提升我國離岸風機自主技術。
       「海洋觀光遊憩區」現階段以持續推動水域遊憩活動,與大專院校合作設置帆船、獨木舟訓練教學基地及做為動力小船駕駛訓練場域,另配合當地漁業文化舉辦各式慶典式活動或特色海洋運動競技,營造興達港成為海洋休閒活動品牌意象,提高港區陸域與水域之有效利用與價值。「修造船產業區」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為促進興達港活化土地利用,並配合港區整體發展構想及船舶之維修、改裝及製造需求,乃辦理修造船產業區之國有土地標租案,冀望創造當地就業機會、增加政府稅收及資產活化等效益。 

    • 相關圖片
      1. 興達港整體規劃方向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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