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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高雄市政府鼓山漁港遊艇遊憩專用區域遊艇碼頭 開放1席泊位申請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11-27 10:05

    高雄市政府鼓山漁港遊艇遊憩專用區域遊艇碼頭

    開放1席泊位申請

    ※因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現為農業部)112年6月16日農漁字第1121315142號令發布修正「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標準」,本碼頭使用管理費收費費率調整,並於113822日高市府海洋產字第11332241100號令公告新收費費率(如說明五),本碼頭使用管理費自113822日起以新收費費率計收。

    本次開放申請計有1席泊位(B區23號),申請說明如下:

    1. 受理申請時間:113年11月27日(三)起至12月10日(二)止
    2. 預計抽籤程序時間:113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期間擇日辦理。
    3. 泊位停泊期限:
      1. 本國籍遊艇:停泊期限自113年12月15日開始,最長可停泊一年(至114年12月14日止)。
      2. 非本國籍遊艇:停泊日期以不逾「來臺特許期限證明文件」有效期限為原則。
    4. 受理申請方式:

    受理申請方式以本公告為主,請有需求之船主於受理申請時間內檢附相關申請及證明文件,以下方式申請,逾期不受理:

    1、郵寄:830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後棟3樓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2、親送: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後棟3樓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7時30分止)

                       3、傳真:07-7406375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務請來電確認:07-7995678#1820)

    4、電子郵件:shuang12@kcg.gov.tw (務請來電確認:07-7995678#1820)

    5.()本碼頭收費費率:

       船舶停泊於本碼頭以船舶全長(公尺)計算,使用管理費收費費率如下:

     

    停泊期

    費率

    備註

    長期泊位

    一年停

    船舶全長*25元/日

    以申請1年停泊為限,未停滿1年費用以1年計,採半年預繳制(分2次繳費)。

    半年停

    船舶全長*25元/日

    以申請6個月停泊為限,未停滿6個月費用以6個月計,採預繳制。

    季停

    船舶全長*30元/日

    以申請3個月停泊為限,未停滿3個月費用以3個月計,採預繳制。

    月停

    船舶全長*30元/日

    以申請1個月停泊為限,未停滿1個月費用以1個月計,採預繳制。

    臨停泊位

    臨停

    船舶全長*40元/日

    最多申請7日,需事先申請並經本局同意後方可停泊,採預繳制。

    上版日期:1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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