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鼓山漁港遊艇遊憩專用區域遊艇碼頭
開放1席泊位申請
※因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現為農業部)112年6月16日農漁字第1121315142號令發布修正「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標準」,本碼頭使用管理費收費費率調整,並於113年8月22日高市府海洋產字第11332241100號令公告新收費費率(如說明五),本碼頭使用管理費自113年8月22日起以新收費費率計收。
本次開放申請計有1席泊位(B區23號),申請說明如下:
- 受理申請時間:113年11月27日(三)起至12月10日(二)止
- 預計抽籤程序時間:113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期間擇日辦理。
- 泊位停泊期限:
- 本國籍遊艇:停泊期限自113年12月15日開始,最長可停泊一年(至114年12月14日止)。
- 非本國籍遊艇:停泊日期以不逾「來臺特許期限證明文件」有效期限為原則。
- 受理申請方式:
受理申請方式以本公告為主,請有需求之船主於受理申請時間內檢附相關申請及證明文件,以下方式申請,逾期不受理:
1、郵寄:830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後棟3樓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2、親送: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後棟3樓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7時30分止)
3、傳真:07-7406375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務請來電確認:07-7995678#1820)
4、電子郵件:shuang12@kcg.gov.tw (務請來電確認:07-7995678#1820)
5.(新)本碼頭收費費率:
船舶停泊於本碼頭以船舶全長(公尺)計算,使用管理費收費費率如下:
停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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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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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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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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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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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全長*25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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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申請1年停泊為限,未停滿1年費用以1年計,採半年預繳制(分2次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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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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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全長*25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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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申請6個月停泊為限,未停滿6個月費用以6個月計,採預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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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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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全長*30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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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申請3個月停泊為限,未停滿3個月費用以3個月計,採預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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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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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全長*30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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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申請1個月停泊為限,未停滿1個月費用以1個月計,採預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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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停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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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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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全長*40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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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申請7日,需事先申請並經本局同意後方可停泊,採預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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