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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廢棄漁網回收獎勵4月10日開跑啦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4-08 09:21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為減少廢棄漁網對海洋生態及漁港環境之影響,今(113)年持續與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各區漁會攜手合作辦理廢漁網回收再利用計畫,歡迎各位漁民朋友將不使用的廢漁網拿來回收,一起為海洋資源永續打拼。

    海洋局長黃登福表示,為了對海洋生態永續盡份心力,海洋局與本市各區漁會訂於4月10日開始實施廢棄漁網獎勵回收作業,南區漁港包括旗津、旗后、小港臨海新村、鳳鼻頭及中芸漁港訂於每星期三回收;北區漁港包括興達、永新、彌陀及蚵子寮漁港訂於每星期四回收。民眾只要在指定回收日將經過處理去除石頭、珊瑚礁、鉤子、垃圾等雜質後的廢棄漁網(原附於漁網之配件可接受回收),並就刺網及非刺網廢棄網具區分打包拿到鄰近漁會秤重登記,每達10公斤即可兌換100元之商品禮卷,為使所有漁民都有公平參與機會,每人最多收購以400公斤為限,數量有限,換完為止。

    為減少廢棄漁網焚化,提高海廢回收再利用的比例,除將該批廢棄漁網標售予有意願回收之業者再利用外,另於回收作業完成標售前,亦將上網公告開放藝術工作者、務農者或學術單位等有意願者可免費索取,賦予廢棄漁網新生命及新用途;另海洋局在預計今年針對國小學童辦理6場廢漁網再利用工作坊,藉以讓學子瞭解海洋廢棄物對於海洋環境之影響,也培養其對於海廢藝術創作之與趣,間接讓海廢重獲新生。希望透過以上多元再利用方式,進而使高雄海洋生態永續發展。
     

    上版日期:113-04-08
    • 相關圖片
      1. 圖1.廢棄漁網獎勵回收海報
      2. 圖2.廢棄漁網獎勵回收過磅流程
      3. 圖3.廢棄漁網獎勵回收作業情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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