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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綱要

    (一)積極爭取中央資源挹注,強化漁港基本設施功能,帶動漁業蛻變轉型,完成中芸漁港東防波堤延長工程(第二期)及蚵仔寮漁港魚貨直銷中心,辦理LNG海水管線擴充工程(石斑路),增進漁民收益,創造地方的生機及發展。

    (二)完成岡山魚市場遷建,解決魚市場場域不足、建物老舊、環境衛生問題,提供安全及現代化的交易環境,並與附近梓官家禽市場及岡山肉品市場毗鄰,成為南臺灣最大的批發市場。

    (三)透過政府先期規劃,推動民間參與興達漁港開發建設,引進民間資源及經營創意,設置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園區等,充分發揮港埠功能,帶動北高雄區域發展。

    (四)積極推動郵輪產業發展,鼓勵國際航商灣靠高雄,營造優質郵輪觀光旅遊環境,形塑城市形象,創造本市郵輪經濟效益。

    (五)辦理台灣國際遊艇展,帶動本市遊艇製造及其周邊產業發展;擴大遊艇泊地,協助拓展遊艇產業,擘建高雄成為亞洲遊艇製造、展覽及銷售中心。

    (六)輔導本市養殖業者及水產品加工業者參與產銷履歷驗證及生產追溯,以及加強水產品安全衛生管理工作,俾提供市民安全優質的水產品,另透過高雄海味行銷策略,增加本市水產品市場競爭力。

    (七)協助辦理本市七賢國中舊校地都市計畫變更使用分區,以利科技部所屬「國家實驗研究院台灣海洋科技研究中心」於本市七賢國中舊址設置「海洋科學研究專區」,促進本市海洋科技研究及海洋相關產業發展。

    (八)加強海洋環境監測及保護,辦理海洋污染防治稽查,推動海洋災害污染防治與宣導,全面提升市轄海域水質。

    (九)加強海洋資源保育、利用、養護與管理。賡續督導本市沿海水域魚介貝類種苗放流,永續經營海洋資源,並積極推展海洋環境教育。

    (十) 為行銷推廣本市海洋產業及文化,提供民眾不同且多樣的海洋新知,以電子化方式發行「海洋高雄」期刊,達到海洋教育普及之目的。

    (十一) 辦理海洋休閒活動體驗,強化海洋科技文化教育,帶動海洋休閒遊憩活動風氣。結合產官學籌辦海洋學術研討會,提昇全民海洋意識。

    (十二) 輔導海上藍色公路航線,帶動旗津、鼓山、蚵子寮、彌陀、鳳鼻頭及興達漁港成為海洋休閒漁港,促進本市海洋休閒相關產業蓬勃發展。

    (十三) 協助辦理高雄國際海事船舶暨國防工業展,促進本市造船產業發展。

    (十四) 推動責任制漁業,拓展本市遠洋漁船作業漁場及國際漁業合作,輔導遠洋漁業發展,維護漁船作業安全。

    (十五) 推動漁船獎勵休漁計畫,舒緩漁業資源利用壓力,發展休閒漁業,整合在地資源,提升漁村經濟動能。

    (十六) 健全各區漁會組織體制與職能,輔導發展創新事業;加強漁會信用部輔導及監理,提升漁業金融機構服務品質。

    (十七) 強化漁業產銷班體系,改善養殖環境設施,提升高經濟價值養殖漁業及種苗產業。

    (十八) 執行補助動力漁船保險、漁業災害保險與救助及辦理老年農(漁)民福利津貼,以照顧漁民生活及增進漁民福利。

    (十九) 積極輔導各區漁會與產官學界利用在地盛產的養殖水產品及捕撈魚貨原料,共同研發精緻且具地方特色的漁產品伴手禮,並加強推廣行銷,拓展國內外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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