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港管理科 公告109年11月19日至110年3月21日停泊本市興達漁港之工作船,其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標準從每船噸每日新台幣12元調整為每船噸每日新台幣4元(110.6.25) 公告「高雄市政府主管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疫情期間費率(110.3.23) 公告「高雄市政府主管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有關海上遊樂船舶及本市轄各漁港-疫情期間(109.6.17) 公告「修正高雄市政府主管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110.3.23) 公告「修正高雄市政府主管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109.5.21) 公告「修正高雄市政府主管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109.1.8) 公告修正本市興達漁港區域及漁港計畫(107.1.11) 高雄市前鎮漁港休息碼頭使用管理規定公告(101.5.9) 公告「高雄市政府主管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100.8.20) 公告「高雄市政府主管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公告」,並自公告日起生效(100.6.27) 公告「高雄市政府轄管漁港漁船加油安全及污染防治規範」(99.3.2)